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9号)、《黑龙江省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署办规〔2019〕9号)等文件要求,快速提高我区汽车ETC安装率,完成ETC发行推广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打折使用、快捷通行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发展。到2019年底,按照既定发行任务,全区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新增ETC用户1326辆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细化分解ETC发行任务。
1、统筹分析车辆保有量、报废量和新增量,加强与各授权ETC发行机构沟通,按照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将ETC发行任务分解到部门。要做好任务分解和统筹,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加快推进ETC发行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运输管理站、ETC服务网点,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2、分解落实任务。工商银行630辆,建设银行827辆,邮储银行200辆。制定发行进度计划。(责任单位:授权ETC发行机构,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3、整顿发行工作秩序。要加强对银行间办理现有用户销户后到另一家银行办理问题的监管。凡是办理销户的,必须经人民银行审批,防止出现只有窗口业务而无用户增量等恶性竞争的发生。(责任单位:授权ETC发行机构,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4、全区在新车上牌和二手车交易转籍等环节宣传引导推进安装使用ETC。(责任单位:公安局,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二)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ETC发行工作。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授权ETC发行机构(包括:工商银行新林支行、建设银行新林支行、邮储银行新林支行)做好在各交通部门会同授权ETC发行机构在加油站、汽车维修厂、车管所、汽车检测站等车辆集中场所设立安装服务网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授权ETC发行机构,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2、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鼓励授权ETC发行机构开通网站、APP等各种形式的线上发行渠道,开展预约安装、上门安装服务,支持客户网上自行注册,自助安装。(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授权ETC发行机构)
3、加快公务、特种车辆车载装置(OBU)安装。授权ETC发行机构发行单位要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向发行服务,按照国务院要求,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责任单位:财政局、卫健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三)严格落实ETC车辆优惠服务政策。
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用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大型交通场站收费性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运管站、授权ETC发行机构,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四)优化ETC产品和发行服务。
1、停止发行交通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鼓励金融、保险、第三方保理机构和大型物流企业,为货车用户提供资金兜底和信用授权,优化银行账户绑定,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责任单位:授权ETC发行机构、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2、ETC中心要完成与国家联网中心对接,完成与全国ETC客服系统联调联试、接入工作,实现全网客户咨询、查询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授权ETC发行机构、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提高我区汽车ETC安装率,完成ETC发行推广任务,新林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宣传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商业银行主要领导为成员的ETC发行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飞 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于万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晓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庆军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武 峰 区发改局副局长
于亚娟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慧 区卫健局副局长
宋承国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鑫 工商银行新林支行副行长
颜廷刚 建设银行新林支行行长
于金光 邮储银行新林支行行长
下设办公室成员:
主 任:于万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刘忠海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立学 区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赵洪涛 区运输管理站站长
成 员:武 峰 区发改局副局长
万凤丽 区财政局科员
卢玲玲 区卫健局科员
孙 诚 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佟 超 区委宣传部科员
付爱民 工商银行新林支行客户经理
徐 慧 建设银行新林支行客户经理
辛玉国 邮储银行新林营业部主任
关轶韬 新林区道路运输管理站科员
四、保障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各方联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区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分解落实发行任务,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精准分解发行任务,量化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利用LED宣传板、条幅、微信圈、QQ群,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等综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要提高公众认知度,让社会公众充分认清使用ETC对提高公路通行效率,促进节能环保的意义,充分体现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
3、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督导。各相关部门有序快速推进ETC发展应用,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等行为,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廉洁开展。
4、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效率。加大对业务人员ETC发行的水平能力培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做到“办理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和“办理质量无差错”。更重要的是避免影响公众办理ETC的信心和积极性。
5、研究创新措施,拓宽渠道。政府要充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分类推进车辆安装,组织、鼓励和动员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及社区、村镇、林场等为公务车、特种车辆、营运车辆及社会及职工个人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
6、按时汇总并上报本地ETC安装推进情况。区交通运输局从8月份开始至12月份,每月25号将当月发行数量上报给地区运输管理处。联系人:关轶韬,电话:1854523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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