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20200529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新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0年5月29日
名称:新林区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文       号:新政办规【2020】1号
关键词:
时       效:现行有效
新林区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6 00:00:00 发布人:司法局

新林区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

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和省“数字龙江”建设和地区有关部署,紧跟国家5G建设布局,加快推进我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在城镇区域先行先试并逐步推开广泛应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网络支撑和新的驱动力,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署办规20204)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网络强国和省委省政府“数字龙江”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规模部署和率先商用,推动我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坚持原则

一是先行先试逐步推开;二是政企联动统筹推进;三是资源开放共建共享;四是科学规划有序实施。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先行先试再逐步推开的原则,用1年时间推动5G在(场)的部分办公场所、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先行试点覆盖,在此基础上,再利用2-3年时间推动我区城镇区域和重要节点的5G全覆盖,实现5G驱动能力在各行业得到充分释放。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学规划,推动融合发展

1.编制5G通信基站站址规划。编制新林5G通信基站站址规划,进一步整合优化运营商企业现有可利用基站资源和未来3年宏、室、微、重点机房建设需求,依托共享城镇市政公共设施及楼宇设施资源,推动我区5G建设更快布局科学实施,提升5G建设及其配套资源共建共享融合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大兴安岭铁塔分公司;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国网新林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2.推动5G规划建设纳入行业规划。要将5G规划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国土空间、交通设施、电力设施等行业规划中,编制行业规划时充分考虑5G基站站址、机房、管线、电源和天面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做到同部署同实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国网新林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区发改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3.健全完善规划机构。将通信企业(含广电网络)纳入我区各行业规划机构,注重发挥规划机构职能作用,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打破行业壁垒,实现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各行业规划机构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区发改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营造更优环境

1.简化优化5G建设前置审批流程。各单位要进一步简化优化5G建设中涉及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道路、城乡建设(园林绿地)等行业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并行审批联审联批机制,压缩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充分发挥规划指导作用,纳入行业规划的5G建设要依法减少审批要件,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2.提供5G站址用地资源保障。要结合5G规划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给予用地保障,强化审批服务、落实站址资源。因城乡建设以及其他项目建设需要现有基站及其配套设施搬迁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政府以协议置换等形式提供新站址及站址配套设施用地,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适当补偿,确保通信设施安全持续运行。(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3.开放公共资源提高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无偿开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其他公共机构等所属建筑物、住宅小区、公路、铁路、桥梁、车站、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场地,监控杆、交通指示杆、灯杆、管道、塔等各类杆(塔)资源,为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位站址资源,探索建立“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公安局、国网新林供电公司;配合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4.提供5G通信设施电力保障。要围绕5G设施设备供电需求做好市电建设布局,加快实施电力设施改造计划,开通5G通信基站用电申请绿色通道,简化优化流程申请流程,压缩申请办结时间,制定5G通信设施用电费用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国网新林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区发改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5.严格落实电信技术法规规范。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等法规和规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非法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要加强沟通联系,督促建筑单位、物业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积极支持配合好5G建设和维护,对违反规定阻碍5G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6.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要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依法及时查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无理阻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危害电信设施安全以及无线电干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区公安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区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三)履行企业主体职责开展5G部署建设

1.科学布局,积极部署。各通信企业(含广播电视台、铁塔)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上级单位沟通联系,积极争取5G投资计划,制定推进时间表,科学布点,稳步实施,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有效衔接,做到统筹部署统筹推进,2020年实现5G在城镇重点区域试点运行。(牵头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配合单位:区发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

2.严格落实共建共享制度。各通信企业(含广播电视台、铁塔)要本着资源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共建共享制度,做到应享尽享,推动“通信塔”向其他行业开放,实现“通信塔”和“社会塔”双向开放。(牵头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广播电视台;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国网新林供电公司等单位)

(四)加强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

强对5G通信建设正面宣传。区委宣传部要牵头普及电磁辐射的科普知识,强化政策解读,消除群众对通信基站特别是5G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引导社会各界增强对通信基站建设无线电磁辐射影响的正确认识,共同营造通信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合力共建5G网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林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分公司、区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发挥新林4G(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保障作用,成立我区5G建设专班,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办公室主任:桑程,负责我区5G通信设施建设的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5G、发展 5G、应用5G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动5G通信设施建设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围绕支持服务5G通信设施建设,结合职能主动行动、靠前行动,积极参与部门间协同合作,提供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推进合力。

(三)强化措施保障。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围绕如何更好更快推动5G建设,落实落靠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形成工作推进方案,2020年615日前将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报送区发改局,同时,报送各单位的联络员、手机号、职务以便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

新林区推进5G规划建设专班

 

为加强我区5G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成立5G规划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 长:林建军  区委副书记区(局)     

副组长任靖宇   委常委、副区(局)

孙宝春   区政府副区长

何桂华   区政府副区长

杨洪涛   林业局副局长

李道玉   林业局副局长

    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晓军  宣传部副部长 

魏连清  公安局副局长

蒋洪斌  发改局局长

崔桂云  财政局局长 

任凤明  住建局局长

于万吉  交通局局长

肖海波  教育局局长

李志波  卫健局局长

孙正军  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济成  生态环境局局长 

许会波   广播电视台台长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吉福   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大权   资源科科长

周成仁   营林处主任

郝迎锦   调队队长

     财务科科长

陈峰山   防火办主任

            宋体江   新林镇镇长

            王子岭   塔源镇场镇场长

            闫伦金   宏图镇场镇场长                     

            贾玉东 大乌苏镇场镇场长

            刘开放   碧洲镇场镇场长

            王翠茂   翠岗镇场镇场长

     塔尔根镇场镇场长

李海玉   林海管护区主任

郭新兴   富乐管护区主任

张清   国网新林供电公司

盛之夏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新林分公司经理

王俊轩   中国移动通信新林分公司经理

梁洪涛   中国电信通信新林分公司经理


下载地址:

新林区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图1)2-21122015260N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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