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新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依照《条例》规定,本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事项;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我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权力结果公示。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新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开主体
新林区新林镇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新林区新林镇通过官方网站、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官方网站(新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向信息拥有机关提出申请时,要认真填写《依申请公开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新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提出申请:1、可以通过信函及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2、申请人可直接到新林区新林镇党建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五、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新林区新林镇综合办公室。
镇长:付建平
联系人:崔光奇
联系电话:0457-3188656
办公地址:新林区新林镇政府
通信地址:新林区新林镇政府综合办公室
邮编16502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至11:00,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