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br>公开指南
塔尔根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04 13:29:49 发布人:新林区塔尔根镇政府

塔尔根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做好塔尔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塔尔根镇人民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到指定地点或网站上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http://www.dxalxl.gov.cn);信息公开部门还将采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信息公开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依申请公开栏目为塔尔根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公众书面或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本栏目申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塔尔根镇政务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0457-3120067

(三)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新林区政府网站http://www.dxalxl.gov.cn)直接点击栏目内“书面申请方式”,下载《新林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然后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eg01@163.com 。申请信息到达电子邮箱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传真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也要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塔尔根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信息公开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塔尔根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魏艳江(镇长)。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尔根镇政府办公楼,办公时间:08:30 - 11:00 14:00 - 17:30,联系电话0457-3120067  ,邮政编码:165027。电子邮箱:teg01@163.com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五、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信息公开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塔尔根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塔尔根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57-3120067。通信地址:新林区塔尔根镇政府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