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地民政部门殡葬改革工作要求,我区于2017年8月实施了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发〔2019〕13号)的决策部署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免费殡葬政策的通知》(大署民〔2020〕97 号)具体要求,我局拟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项普通骨灰盒(100元以下)的减免项目及一项补贴项目,形成“五+1”的殡葬惠民政策。
一、减免人员
1、在新林区内火化的新林区户籍人员。
2、由公安部门出具手续并在新林火化的无名尸体。
3、非新林区户籍的常住困难居民,由所在常住地镇政府、派出所出具长期居住证明。
二、减免项目
减免殡葬五项基本项目:遗体接运、遗体存放(三天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普通骨灰盒(100元以下)。
三、补贴项目
对异地火化的低保对象和回族等具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低保对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贴救助,原则上不低于本地一个月低保资金标准。
四、经费保障
1.减免项目。减免的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普通骨灰盒费,由区财政承担,每年年初列入财政预算。
2.补贴项目。对于享受丧葬一次性补贴项目,申请对象需向当地镇政府提出救助申请,由各镇政府从临时救助备用资金中列支解决。由此产生的临时救助资金缺口由区财政局纳入预算或补充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殡葬惠民政策落实是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惠民殡葬落地生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镇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好受惠对象的资格审核、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各镇要简化操作程序,推行惠民项目减免“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便民、快捷、高效。区财政局要落实惠民殡葬补贴资金,保证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等要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加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监管;各镇人民政府(社区)对所在辖区居民的身份认证工作要做实、做细。同时,接受区民政、财政、审计局、纪委等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惠民殡葬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惠民殡葬政策全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政策知晓率,广泛接受监督。
新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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