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林区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农村道路管养水平,切实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现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黑交发〔2021〕150号)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署办规)〔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和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创建“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为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到2023年,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一)县级层面:全区设立一级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总路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立一级总路长办公室,与区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为农村公路专管员。
(二)乡级层面:各镇设立二级总路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设立副总路长,由镇分管领导、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职副所长担任。设立二级总路长办公室,与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职责
1.县级总路长职责:县级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日常调度、协调、检查、督查等工作。
2.乡级总路长职责:乡级总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以及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信息报送。
(二)县、乡总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对本级总路长负责,负责统筹协调、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情况等。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审批乡级总路长办公室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计划执行。
(三)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四)区直有关部门职责
1.交通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普通省道、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普通省道、县道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区公安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2.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行动。
3.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发改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水务局: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
6.林业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许可手续,做好公路绿化工作。
7.环保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
8.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砖瓦厂、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区级主体责任和镇两级作用,遵循“县道区管、乡村道镇管”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路长制”组织机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及管理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路产路权,综合治理路域环境,加强安全保护,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整体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林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一级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路长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区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普通省道、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从2021年开始,区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文件解读链接:https://zwgk.dxalxl.gov.cn/index.php?m=home&c=View&a=index&aid=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