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新林区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23 11:13:17 发布人: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会战工作方案》和《新林区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精神,立足基本区情,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新环境。

二、工作的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承诺即开工”是指“承诺制审批”。即投资企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进行公告后,即可开工建设,边建设边办理审批事项,在建设项目竣工前完成所有许可办理。

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定要求、企业做承诺、部门强监管、失信重惩戒”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与投资企业各负其责,全面配合,使项目在最短时间实现开工。

主要任务:投资企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承诺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后,由住建局出具《开工报告》,并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后,建设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权限

新林区相关职能部门。


文件链接地址:https://zwgk.dxalxl.gov.cn/index.php?m=home&c=View&a=index&aid=8777&tid=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