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提升法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髓和丰富内涵,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财政工作,为依法理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惠民生增福祉,着力提升幸福指数。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账户集中统一发放。动态公布政策清单。完成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省“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一期建设已完成,待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培训工作结束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完成“一卡通”发放平台的补贴信息录入。各业务主管部门上传 “一卡通”平台补贴信息到财政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并生成发送计划、提出支付申请,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集中支付给补贴受益人。2022年预计补贴人数4058人。新林区已办理社保卡数量3882人,已激活数量3829人。我区民政部门每月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相关补贴资金。
(三)强法治转作风,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深化改革。一是围绕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转化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改革,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二是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台账,按照台账的改革类别、任务和措施、工作目标和成效、责任单位等内容推进,在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三是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成员单位的责任和分工,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和落实改革任务,并负责推进、汇总、督导。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要求,会同成员单位,出台或转发涉及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转化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权责清单、实施方案、有关通知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制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财政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问题
思想上存在偏差。对法治建设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法律学习常流于形式,存在依法行政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特别是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存在着对新预算法学习不够深入、对新预算法“红线”认识不足,心存侥幸心理,行动上缺乏自觉等。
三、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时刻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内控机制为手段,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区财政局承担着指导全区财政、地方税收、会计工作,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各部门有效执行;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分析评估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状况,拟定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统筹组织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大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树好榜样,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局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党委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了全区预算法的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整改措施
(一)加强普法学习,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在普法内容上,要深入宣传学习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至上的理财思想和观念。二是在普法重点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向全体财政干部普法,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依法行政的责任担当。继续在学法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治素养;继续在守法上下功夫,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始终依法廉洁奉公;继续在用法上下功夫,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通过财政部门带动、推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形成厉行法治的强大正向效应,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