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关于政府消费券发放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7-08 10:21:46 发布人:中国爱情小镇新林

广大群众:

为增加市场主体消费活力,刺激居民消费,地区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加格达奇区、新林区、松岭区、呼中区政府消费满减券发放。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2022年7月8日至7月25日,分两轮投放。在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发放惠民消费券。
二、活动方式
消费券发放通过云闪付APP平台,消费者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一)投放计划  
1.第一轮:7月8日(周五)上午10:00投放消费券总金额的70%(70万元)。
消费券有效期:7月8日10:00至7月14日23:59。
2.第二轮:7月19日上午10:00投放剩余30%消费券(30万元)以及第一轮逾期消费券未使用部分。
消费券有效期:7月19日至7月25日23:59。
(二)领取方式
第一步:下载云闪付 APP ;第二步:打开云闪付 APP 定位大兴安岭地区;第三步:点击“政府促消费”;第四步:点击领取;第五步:在指定区域或商家消费(文后附新林区可使用消费券企业名单)。
(三)领取规则
消费券投放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批)可领取100元、50元、30元、10元消费券各一张,领完为止。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10元消费券满50元可使用,3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0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
2.中国银联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消费项目和商家。
3.用户在大兴安岭地区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4.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5.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6.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7.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或商户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和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新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7日  


关于政府消费券发放的告知书(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