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林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扎实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工作,严格依照法定及承诺办理时限开展业务审批与办结,我局7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和就近办”,在线申办率100%。二是建立公开投诉渠道,在新林区政府网站发布《新林区交通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利和责任清单》《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交通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征集和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投标领域,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三)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检查。2022年,开展多次行政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交通领域宣传工作,利用横幅、微信群、公众号和客运站LED大屏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交通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上不够灵活,有待进一步学习提升;二是法治队伍建设、力量配备有待进一步组织规划加强。针对上述问题,交通局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 、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第一责任人工作中始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年度计划,推动交通局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推进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履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实施普法宣传行动,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扎实有序推进交通局法治建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紧密结合法治深圳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在优化政务服务、促进公正执法、保障依法行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年度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局内各科室落实省、地、区关于优化营商实施意见,加快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新风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清单和“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普法形式,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意识,使各界在重视、支持、配合发改工作的同时,形成学习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