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关于印发《新林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09 19:44:18 发布人:信息中心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署办规〔2021〕1号),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的要求、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

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业强区建设和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规则、标准和程序,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阳光透明、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现代治理模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建养并重、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主要任务:

1、明晰职责,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2、加大投入,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3、统筹推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权限是什么?

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水务局、审计局、公安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和草原局、各镇政府、编办、人社局、营商局及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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