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新林区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29 16:16:51 发布人:信息中心

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地区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大兴安岭地区支持畜牧业高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署办规[2022]10号)文件精神,立足基本区情,全面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的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为了稳住我区畜牧业发展形势,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14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大兴安岭地区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作目标:到2025年,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畜牧业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畜牧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新格局显现。。

主要任务:1、全区高质量发展生猪、肉牛、肉羊、鹿、禽类等养殖。2提升屠宰行业水平。3、提升畜牧产业中的应用信息化水平。4、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5、推行绿色健康养殖方式。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权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塔源镇、宏图镇、新林镇、大乌苏镇、碧州镇、翠岗镇、塔尔根镇。

文件实施时间

2022年9月

五、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新林区农业农村局,3186595

 

 文件链接地址:https://zwgk.dxalxl.gov.cn/index.php?m=home&c=View&a=index&aid=9383&tid=105